东莞住宅楼群 视觉中国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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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宣布,自今年9月1日零时起施行“认房不认贷”。
8月31日,东莞方面公开的《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指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东莞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8月31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挂网公开。通知明确,9月1日起,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同在8月31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称,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稍早前的8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在一线城市中率先官宣“认房不认贷”。同日晚间,深圳住建局亦发文官宣自8月31日起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目前,“认房不认贷”已在珠三角5城落地。
中部第一城武汉也在8月31日发出通知称,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武汉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该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长江日报报道指出,“认房”或“认贷”是银行在发放住房按揭贷款时评判首套房、二套房的标准,其中“认房又认贷”最为严格,指的是即便第一套住房贷款已还清,但因有贷款记录,再置换时仍被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从而执行更高比例首付及房贷利率。目前,在武汉住房限购区域购房,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
湖北省房地产经济学家殷跃建认为,“认房又认贷”政策对于部分有过贷款记录的购房者,在换房时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进而导致认购首付比例和利率明显偏高,购房成本相应加大。而按照“认房不认贷”政策,对改善型置业人群来说,只要名下无房,就可按首套房进行认定,这就使得一些有过贷款记录的购房者,也可享受到首套房的标准,使得购房成本降低。
殷跃建介绍,从去年中期开始,武汉的新房和二手房的市场交易量数据已基本持平,武汉正在逐步进入存量房时代,“认房不认贷”政策不仅针对新房购房人群,对二手房购房人群也是一大利好,“无论如何,新政在武汉落地,对于提振武汉的房地产市场信心都会起到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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