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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资讯: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2003_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

2023-06-26 16:23:53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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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产假90天。

2、晚育的奖励45天(河北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第32条)。

3、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奖励30天(河北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第34条第2点)。

4、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5、难产,增加产假15天。

6、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7、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8、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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