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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在第五届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论坛上,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童士清在演讲中表示,2023年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规划纲要》发布的第五年,五年来粤港澳大湾区发挥金融改革开放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的积极作用,国际金融枢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粤港澳大湾区近年来在金融领域取得了巨大进步。童士清表示,特别是2020年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30条意见”出台以后,大湾区金融合作开放进入快车道,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本外币一体化账户、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跨境理财通”等先行先试改革,成功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并推出首个交易品种—工业硅,顺利实现港澳居民跨境见证开户、跨境车险“等效先认”等金融便民举措,简化了港澳银行保险金融机构在大湾区设立分支机构的程序,拓宽了QFLP、QDLP和跨境发债上市等跨境投融资渠道。
“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人民币从2020年起就成为大湾区的第一大结算货币。到2022年末,大湾区存款规模达到43.3万亿元人民币,贷款规模达到32.4万亿元人民币,香港、广州、深圳的国际金融中心城市排名稳中有升,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童士清说。
如何全面认识粤港澳大湾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使命?对此,童士清认为,一是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方面,发挥好大湾区金融作为连接境内外市场的枢纽作用,全面拓宽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开放的深度与广度。二是在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方面,要着力解决金融服务制造业立省、科创强省的深层次问题。三是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方面,着力发挥大湾区金融在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上的促进带动作用。
童士清表示,今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粤港澳三地向全社会发布了金融支持横琴、前海合作区建设的两个“30条”。两个文件的政策内容十分丰富,突出面向港澳金融机构深度开放,面向现代产业体系和实体企业的综合金融服务,面向大湾区居民的金融便民举措。涵盖了金融机构、市场、业务、监管、人才等多领域的合作,将引领新时代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改革创新和融合发展,推动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童士清指出,下一步将全力抓好落实以下三大举措:
一是发挥好政策落地实施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托省推进横琴、前海合作区建设领导小组下的横琴金融组和前海金融开放创新组,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下的粤港、粤澳金融合作专责小组,强化粤港澳三地政府及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完善文件落实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及时反馈和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二是推动丰富大湾区特色金融业态。我们将履行好部门职责,根据行业发展的难点堵点,推动出台有利于特色金融业态规范发展的政策举措,做好“私募通”、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的制度设计,大力发展融资租赁,巩固广东作为全国融资租赁第三极的地位,打造大湾区金融新的增长点。
三是营造更加优良的金融发展环境。广东将积极向国家争取深化绿色金融、科创金融、普惠金融改革试点,与大湾区高水平金融改革开放互动,提升区域金融改革创新环境。鼓励发展高水平金融智库,打造知名金融论坛品牌,加强跨境金融人才培训,建设金融人才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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