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及我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市级党委和政府表彰奖励项目每年不超过2个,县级党委和政府表彰奖励项目每年不超过1个。经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研究,拟同意全省各市县级党委和政府2023年共开展136个表彰奖励项目。其中, 黄山市有9个项目可以开展 表彰奖励。
(资料图片)
黄山市拟开展的表彰奖励项目(9项)
2023年黄山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黄山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屯溪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黄山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徽州区创优营商环境暨驻企(项目)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 个人
歙县“优化营商环境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休宁县“1+7”专项行动暨创新发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黟县高质量发展暨双招双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祁门县重点项目建设暨创优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从严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现对上述表彰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12日—1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4月18日17:30前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电话:0551-62618617。
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省表彰奖励办公室(邮编:230061)。
安徽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闻投稿邮箱:hszxbjb@163.com 编辑:胡晓苗 二审:徐海生 终审:吴顺辉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