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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承德市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2020-11-27 08:55:34 来源:人民网-河北频道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销售、燃放管理,最大程度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承德市政府发布通告要求,在承德市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在中心城区和划定的重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下简称“禁售禁燃”)。

通告中,要求全时段禁燃的区域为:双桥区、双滦区、营子区、承德高新区全域范围;中心城区周边的重点乡镇,包括隆化县蓝旗镇、韩麻营镇、章吉营镇、汤头沟镇、中关镇,承德县高寺台镇、两家乡、岗子满族乡、头沟镇、仓子乡、岔沟镇、三沟镇、六沟镇、石灰窑镇、孟家院乡、甲山镇、满杖子乡、鞍匠镇、刘杖子乡、新杖子镇,滦平县红旗镇、小营乡、付营子乡、西沟乡、金沟屯镇、张百湾镇全域范围;市辖八县(市)县城建成区所在乡镇(街道)全域范围。同时,通告提出,除上述区域外,市辖八县(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行政区的实际情况,依法划定其他禁燃、限燃烟花爆竹区域,并予以公告实行。

通告称,对于违反规定,在禁售、禁燃区域内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违反本通告规定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除依法查处外,还要依规依纪予以处理。

对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制品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烟花爆竹原材料的,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拒绝、阻碍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拒不停止燃放、拒绝缴交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照规定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对于举报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将视情给予500元至20000元奖励。(杨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