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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1日电深交所1日向石龙实业发函,询问媒体报道是否属实,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该函指出,2021年8月31日,石龙实业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称董事蔡、对《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回避表决。弃权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无法与江西博浩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浩源)、江西华电乐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浩源”)确认
与此同时,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注意到,有媒体报道石龙实业向博浩源销售1000万立方米氢气,销售价格为0.4元/立方米,氢气市场价为1.5至3元/立方米。卖给博浩源的十水碳酸钠价格比市场价低40至100元/吨;向博浩源提供27万吨/年的污水处理服务,处理费用29.04元/吨,污水处理服务费约1元/吨。
该函还指出,根据2021年半年报,世龙实业董事曾道龙参与管理博浩源,对其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华电乐丰是石龙实业的股东,江西华电高科的股东,江西乐安江化工的子公司。2021年上半年,石龙实业向博浩源销售水、电、氢、十水碳酸钠,交易金额252.86万元;出售水、电、液氮等。致华电乐丰,交易金额1308.16万元。
要求,请披露最近两年与博浩源、华电乐丰的历史交易情况,包括交易内容、交易数量、交易金额、交易定价及依据、交易毛利率、同期同类业务市场价格等。,并核实上述媒体报道是否属实,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信,请说明与博浩源、华电乐丰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