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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焦点:考上大学担心学费国家助学贷款赶紧了解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2022-07-26 06:25:39 来源:刀哥百科

2020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

贷款对象和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资料图)

贷款额度和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为1000到8000之间的整数,研究生申请额度不超过12000元。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借款学生正常毕业所需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付(如果在毕业当年的8月15日前结清所有贷款的,将不产生利息)。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5年为宽限期,宽限期满,开始还本,按借款合同约定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借款期末全部还清。鼓励提前还款,除应付本息外,提前还款不加收任何费用。

资格认定

一、认定机构和原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在坚持“应贷尽贷”的前提下,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在县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实行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认定的原则。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共同借款人和家庭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在校学生;

(4)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 以下;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3.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4.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5.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6.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贷款违约:

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时限归还贷款本息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违约学生信息以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影响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和使用。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020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办理流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学生在校读书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学生高校毕业后的五年内为宽限期,可在每年12月20日前清还利息。宽限期满按照贷款合同规定偿还本金和利息。现将办理此项业务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预申请流程

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要参加预申请。符合贷款条件且有贷款需求的高中毕业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在就读高中学校审查、预申请。在校生首贷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在资助服务大厅预申请。

二、学生在线申请流程

完成预申请程序的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www.dghbs.net/335382.html)完成注册,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提醒:要记住自己注册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备查询)

三、办理贷款手续需提供的必备材料

(一)在校生续贷需提供的资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份;

2. 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办理人必须是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续贷更换共同借款人的,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需一起前往办理。

(二)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需提供的资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一份;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一份,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新生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校大学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口本首页和户口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注意:首次贷款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必须共同前往贷款现场办理。

四、资助中心受理流程

1.资助中心对贷款学生信息审查通过后,将贷款合同附件进行扫描上传,然后与借款学生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学生、共同借款人、县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各持一份,分行审批后正式生效;

2.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由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学校报到。高校将回执录入后县资助中心确认回执并汇总提交,开行审批后将贷款打入学生就读高校账户,学校扣除学费后余款在学生支付宝账户,学生毕业后按合同还本还息。(注:学生拿到合同后仔细阅读合同条约,记好自己的账户和密码)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申请当年10月10日。10月10日后高校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同借款学生撤销当年贷款申请。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

1.网上受理解答预申请、资格审查时间:7月15日—8月2日

2.扫描附件签订合同时间:8月3日—9月30日(工作日)

3.贷款学生还本还息时间

(1)还本时间:每年1月至10月及12月,15日前还款利息计算至当月,15日之后还款利息算至次月;10月16日至11月30日还款,利息计算至12月。

(2)还息时间:每年11月至12月20日。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QQ工作群:

164056831;203743607;302519449;459265703;132339902;516061142

办理地点:蓝田县学生资助服务大厅(蓝田县蓝新路中段田家炳中学公寓楼下西南角1号)

办公电话:029-82721899

投稿邮箱:

2304568273@qq.com

关键词: 共同借款人 家庭经济 国家开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