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保险哪些不赔偿?
【1】食物中毒
个人出现食物中毒的情况,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只有出现了3人以上出现了食物中毒的情况,才会被保险判为意外。如果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中毒,保险公司才会赔付保险金。
【2】妊娠意外
按照保险免责条款来看,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都是被囊括在内的。由于被保险人妊娠时意外风险增加,所以多数意外险是不理赔的,目前只有母婴综合保险可以保障妊娠期的风险。
【3】过劳猝死
由于过劳猝死并不是因外来的突发情况造成,所以不属于意外,一般的意外险均不赔偿。
意外保险赔偿标准
1、意外伤害身故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此项保险责任终止。
2、伤残保险金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伤残的。保险公司按伤残程度按照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3、意外医疗保障是指因意外而产生合理治疗费用进行报销,意外医疗不限社保可报,免赔额通常是100元或者是没有免赔,按照比例进行报销。
4、意外住院津贴是按照实际住院天数,一般是100元/天或者200元/天,具体看产品,单次给付最高天数是90天,年度累计最高给付额度是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