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遵义市红花岗区法院对一宗罂粟壳案件作出公开判决,罂粟壳是一种对人体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故意混入牛肉汤中供人食用。被告刘某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六个月监禁,缓刑一年,并处罚款;同时,被告刘某在试用期内被禁止从事与食品生产和销售相关的工作。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法院裁定被告刘某从事餐饮业红花岗区一家”“红烧牛肉面馆”专门负责加工销售牛肉米粉和牛肉火锅,但生意一直不温不火。为此,他非常苦恼,开始进行“市场调查”。他听说在食物中放入罂粟壳可以“增加味道”,于是他想出了一个歪主意,从非法渠道购买了一些罂粟壳。
罂粟壳
为了让汤更“美味”,在2020年7月,刘某在他的加工牛肉汤中加入罂粟壳,并以牛肉米粉和牛肉火锅的形式出售给他人。同年7月8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取样,检测其加工销售的牛肉汤中含有罂粟碱等有毒有害成分。与此同时,从汤锅里捡了一个罂粟壳。
经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对该汤进行抽检,罂粟碱含量为694μG/kg,纳可丁含量为61.3μG/kg,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红花岗区公安分局从汤锅里捡到的罂粟壳被送去检查,并检测到吗啡、可待因、蒂巴因、罂粟碱、纳可丁等成分。经核算,刘某以1000元左右的价格出售有毒有害食品。
红花港区法院认为,被告刘某在生产和销售的食品中混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违反了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法律,被告刘某被判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六个月监禁,缓刑一年,并处罚款;被告刘某在试用期内被禁止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有关的工作;被告刘某立即赔偿销售额10倍的1万元惩罚性赔偿金,并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公开向公众道歉。道歉的内容必须经过法院审查。
小知识
罂粟壳中含有“吗啡”,这是一种可能引起许多不良反应的“药物”。人们很容易上瘾,长期食用可能会中毒。它是一种禁用的食品添加剂。另一方面,一些人食用添加罂粟壳的食物后,尿检呈阳性,不能长时间呈阴性,这不仅对他们的健康有害,而且容易在体内留下吗啡等有毒物质,影响招聘工人和公务员的体检结果。
粮食是人类生存的物质基础,是生命健康的重要保障。食品部门一直是各行各业关注的焦点。任何损害消费者健康以换取不择手段利益的行为最终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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