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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42万元,其中在校学生5人(7个月赚3800万元)

2022-06-10 09:27:26 来源:刀哥百科

在一些欺诈案件中,受害者的资金通过银行卡转移后,通过多次交易在不同的银行卡之间迅速流动,最后转移到海外金融账户。一些罪犯还利用这一行动逃避袭击。由于不同的银行卡持有人分散,警方很难发现此类案件并追踪资金的去向。那么这些银行卡是从哪里来的呢?

近日,长沙开福警方破获了一起组织大学生赴武汉等地申办银行卡的特案,后来被卖给了互联网电信诈骗团伙。

5月9日,长沙市公安局召开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新闻发布会,获悉长沙警方不仅将打击电信网络犯罪的“前端”,还将重点打击与此类犯罪密切相关的黑色和灰色产业链。用于诈骗资金转账的银行卡就是其中之一。

电子诈骗案引发银行卡交易黑灰链

2018年3月14日,开福市公安分局青竹湖派出所接到居民周先生举报,2017年12月,他遇到一位女性朋友,然后诱使周先生在一个名为“激情娱乐”的网站上购买即时彩票赚钱,并被骗3万元。

长沙市反电诈骗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指导和协助开福公安分局刑侦队开展案件调查,并迅速成立了“3.25”工作组。经过两个多月的仔细调查,逐渐发现有人建立了一个虚假的赌博网站,假扮美女聊天,拉人上网站赌博,并通过操纵背景数据骗取受害者钱财福建龙岩民族犯罪团伙。

2018年5月8日,特遣部队在福建龙岩逮捕了以王某川为首的7名嫌疑人,并扣留了银行卡已破获10多套u-shield和手机卡、20部手机、10台笔记本电脑和70多起电信欺诈案件。

欺诈案已经解决,那么用于转账的银行卡从何而来?为了打击案件背后的黑色和灰色产业链,警方继续扩大警戒线。

警方随后审判了该欺诈案的主犯王某川。根据他的账户,犯罪中使用的银行卡是在网上购买的,但无法联系卖家。警方随后对涉案银行卡的开户信息和交易流程进行了梳理,发现部分银行账户在武汉、湖北等地开立,账户均为湖南籍。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些人员中有许多是长沙几所学校的大学生。其中一些人还乘坐火车前往武汉等地,第二天在当地主要银行申请银行卡。

警方随后前往当地银行进行调查。他们发现,这些大学生在去当地银行办理卡时被引导。他们认定这群人是一个有组织的从事处理卡片和注销卡片的黑灰色产业链团伙,并对领导学生处理卡片的领导提起诉讼。

组织学生异地申请卡

买卖信用卡赚取差价

在接下来的9个月里,警方通过多方位的调查,逐步掌握了该团伙的组织结构和作案手法:在福建安溪人陈某申的带领下,通过主要帮手陈某伟,他们开发了多个线下、,专门负责向长沙市重点高校发送所谓“日薪200-300元”的兼职信息,收集大学生愿意办理银行卡业务的信息。

“他们的广告是‘开立证券账户’,但实际上是一系列处理银行卡的辅助工具。”警察简介。

一旦有人掉入陷阱,商人会帮他们买票,然后带他们去湖北等地申请银行卡。对于每个成功的申请,发卡机构将获得200-300元的福利费。

这些线下银行将完成的银行卡以800元至12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陈某伟。张某赚了200元的差价,将其转售给陈某。陈某申公布了有关银行卡销售的信息。每套银行卡(包括银行卡、u-shield、手机卡和身份证复印件)售价从3800元到4500元不等。达成销售意向后,陈某用快递将全套银行卡邮寄给买家。

这些买家是实施网络电信欺诈的欺诈团伙。据警方称,领导人陈某(音译)来自福建安溪。他一直与一些福建籍诈骗团伙有联系,所以他从不担心销售问题。

2019年3月20日晚,特遣部队派出70支精干警力,分21个抓捕队进行网络催收,抓获陈某申为首的犯罪团伙27名成员,抓获22人,缴获银行卡、u-shield卡、手机卡200多套,笔记本电脑10台,冻结涉案资金20多万元,成功打掉非法买卖银行卡的黑灰色产业链犯罪团伙。

超过10名学生被拘留为卖卡中介

警方收网后,进一步搜查,发现来自40多所学校的近100名学生参与了此案。

该涉嫌团伙头目解释说,他们在高校发布相关广告后,将学生带到长沙各大银行申请银行卡。然而,长沙的银行对资格审查非常严格,然后他们选择了其他银行申请银行卡。

在找到愿意申请银行卡的学生后,组织者将为他们购买前往其他地方的高铁车票,并申请实名手机卡和银行卡。为了成功申请该卡,主办方将陪同学生前往银行进行指导。

据警方介绍,犯罪团伙想要申请的银行卡一般需要同时申请u-shield进行大额快速转账,交易限额一般高达一百万。学生都有学生身份证,很容易获得银行工作人员的信任。此外,主办方将亲自指导他们如何向银行工作人员解释开设大额转账功能的目的,例如开设淘宝店。

据警方称,大多数学生实际上知道这些卡片的“用途”,但他们会幸运地处理它们。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一些学生还充当在线“商家”,肆意组织学生申请信用卡并从中获利。据警方称,这起案件的20多名嫌疑人中有一半是学生。他们被怀疑因妨碍信用卡管理而被刑事拘留。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大量持有他人信用卡的,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刑法规定的“信用卡”包括一般意义上的借记卡和信用卡。非法持有5张张银行卡已达到刑事定罪标准。

还有几十个其他学生参与处理卡片。虽然他们不构成犯罪,但他们出售银行卡违反了有关银行卡的规定。目前,该案已移交开福区检察院。检察院批准逮捕陈某申等15名涉嫌干扰信用卡管理的犯罪嫌疑人。

关键词: 犯罪团伙 有期徒刑 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