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广州市民购买新能源汽车上“绿牌”时,需持有《广州市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凭证》,以下简称《凭证》,且《凭证》施行一车一证;同时新能源车生产企业需对充换电设施及废旧电池回收服务等“负责”。近日,全媒体记者从广州市发改委官网发布的信息留意到,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该征求意见稿,广州市将试行更加规范的新能源汽车管理制度,包括对车辆安全性能、充电设施保障、申购流程方面都将进行更加规范的管理。据悉,此通知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7月2日。
焦点1:
每台车对应一个《凭证》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新能源汽车厂商在广州市销售新能源汽车,应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信息管理机构报送相关材料。信息管理机构对新能源汽车厂商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发放《凭证》,《凭证》施行一车一证。这意味着,如果《凭证》发放制度推出,新能源汽车厂商的产品技术、安全、服务将有更高门槛要求,只有符合要求的产品才能获得《凭证》。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要求消费者申领新能源中小客车指标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时,需出具《凭证》,但并未对新能源汽车的上牌具体数量进行限制。
此次建立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凭证发放制度,旨在强化新能源汽车厂商主体责任。征求意见稿指出,新能源汽车厂商对在广州市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安全性和一致性、销售及售后服务能力、废旧车用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置等负有主体责任;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对信息佐证材料进行及时更新,按时提交年度评估报告等。
征求意见稿提出规范新能源汽车指标申领流程,能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鼓励推广应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新能源汽车,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焦点2:
对安全有硬性要求
本征求意见稿还拟对新能源汽车的安全标准提出硬性要求。征求意见稿中显示,在广州市进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国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以及进口新能源汽车厂商设立或授权的销售公司,均要符合七大条件,除了车辆型号登记备案、符合执行标准等外,第二个条件明确指出,“车辆型号发生热失控事情时应按有关规则及时向信息管理机构报送材料,发作率应小于万分之一,并且未致人死亡。”
记者留意到,目前工信部发布的电动车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已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其中在新能源汽车电池热失控方面,要求“电池系统在5分钟内不起火不爆炸,为乘员预留安全逃生时间”。工信部要求新能源汽车企业不仅要从源头严抓新能源汽车起火问题,并要求定期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此外,征求意见稿第三条还提及:“车辆型号符合强制性标准及标注声明的执行标准,在亚热带湿热气候中心城市条件下安全可靠运转,按T/GZBC29-2020《亚热带湿热气候环境下的纯电动乘用车技术规范》中的典型项目检测合格。”对新能源汽车在广州气候下的安全行驶做出了硬性规定。
焦点3:
厂商对“充换电设施”和动力电池回收负责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新能源汽车厂商应将其自建的或与第三方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合作建设运营的充换电设施建设纳入销售服务保障体系,并在广州市为消费者提供保障有力的公用充换电设施服务网络,或者为消费者提供与安装使用环境相适应的自用充电设施。同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广州市设立了符合《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工信部公告2019年第46号)要求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
根据工信部公告文件的规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在本企业新能源汽车销售的行政区域(至少地级)内建立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在本企业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8000辆或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的贮存、安全保障等能力不能满足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要求的行政区域(至少地级)内建立集中贮存型回收服务网点。
这意味着,在广州的新能源汽车厂商要通过自建、共建、授权等方式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才能获得市发改委发放的《凭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8000辆的厂商,更必须在广州建立集中贮存型回收服务网点。
记者观察:
销量增长,管理跟上
全国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当新能源汽车即将成为未来车市的主流产品之后,必然受到一定约束。目前广州市此举可谓未雨绸缪,针对新能源汽车设定一些预先管理措施是十分必要。
记者留意到,当前广州市新能源汽车销量位居全国前列。公安部数据显示,2015年~2020年广州市汽车保有量分别为224万辆、230万辆、240万辆、250万辆、280万辆和299万辆。其中,2020年广州市新能源汽车销量为5.3万辆,2021年1~5月为3.4万辆,预计全年将突破8万辆。在乘联会数据公布的2020年城市新能源汽车销量中,上海市全年销量为12.53万辆,北京市和深圳市分别为9.10万辆和7.59万辆,广州市排名第四为5.32万辆。今年前5月,广州市新能源汽车销量大幅增长,超过北京市位居国内第三,仅次于上海市和深圳市。(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