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A股上市公司回购热情高涨。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截至4月14日,今年以来,A股有185家公司发布187单回购预案(以董事会预案公告日统计),同比增长152.27%。从具体实施来看,共有307家公司耗资近400亿元实施回购(部分为去年发布预案今年继续实施)。其中,美的集团以86.64亿元的回购金额,刷新A股单次回购新高。
多数公司在回购预案中表示,实施回购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市场人士认为,上市公司进行回购,维稳股价的动力较强。今年披露的回购预案中,用于股权激励的比例较高,是上市公司提高治理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趋势。
大多用于股权激励
对于今年上市公司回购计划的大幅增加,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今年以来,我国上市公司基本面不断向好,但是部分企业二级市场估值偏低。在部分股票价格被低估的背景下,上市公司回购金额和回购计划出现大幅增长。
东莞证券分析师费小平认为,市场整体市盈率在接近相对低位时,上市公司回购规模会有所加大,但关系并不显著。以往上市公司的股票回购行为更偏向于作为稳定走势的重要手段。
记者据同花顺iFinD数据梳理,上市公司实施回购大多用于股权激励,今年发布的187单回购计划中,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有150单,占比80.21%,比例进一步提升。2019年和2020年,A股公司分别发布255单和240单回购预案,回购目的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分别有191单和187单,占比分别为74.9%和77.92%。此外,上述187单回购计划中,用于市值管理的有25单,占比13.37%,用于注销的有9单,占比8.56%,另外3单用于转换可转债。
田利辉表示,用于股权激励的回购计划占比提升,是我国上市公司提高公司治理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结果。公司治理不仅是一套架构,更重要的是激励与约束。通过回购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能够凝聚人心、发展企业。推进股权激励是中国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趋势。
78家公司回购金额过亿元
4月2日,美的集团公告称,截至当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999.99万股,支付总金额为86.64亿元,由于回购股份数量达到回购方案数量上限10000万股,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记者据同花顺iFinD数据梳理,美的集团此次回购金额刷新了A股单次回购的历史新高。
除了美的集团,截至4月14日,格力电器和歌尔股份年内回购金额超20亿元(含),分别为52.39亿元和20亿元。综合来看,年内已有78家公司回购金额过亿元(含上述3家)。
从行业来看,年内实施回购的307家公司中,计算机、医药生物和机械设备行业实施回购的公司数量较多,分别有31家、30家和29家。从回购金额来看,截至4月14日,今年以来,家用电器、计算机和电子行业的公司实施回购金额较高,分别为141.80亿元、42.81亿元和27.38亿元。
中钢经济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胡麒牧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计算机、医药生物和机械设备行业实施回购的公司较多,一是目前这些上市公司估值偏低,是回购的较好时机;二是这些行业受疫情影响不大,而且数字经济、医药行业的公司在疫情期间发挥了独特作用,公司订单充足,现金流充沛,也有资金用来回购;三是这些行业在疫情过后会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期,但目前也面临着技术“卡脖子”的问题,因此对于人才的争夺日趋激烈,会更多采用股权激励等方式更好地留住人才。
“计算机、医药生物和机械设备行业实施回购的公司数量较多,彰显了行业估值优势,盈利向好的前景尚未充分在股价上得以反映。基于发展信心,公司乐于开展回购。”田利辉如是说。
从市值来看,以4月14日收盘价统计,上述307家公司中,市值在百亿元以下的最多,有201家,占比65.47%;市值在100亿元-500亿元之间的有84家,占比27.36%;市值在500亿元以上的有22家,占比7.17%。
田利辉认为,如果其他条件不变,相对而言,中小市值公司成长空间更为广大,价值和价格之差更为显著,因此,中小市值公司更倾向于开展回购。
回购计划完成度较高
从执行情况来看,A股回购计划的完成度较高。
据记者梳理,在上述307家公司中,格力电器、威派格等10家公司发起了年内的第二次回购,即307家公司实施了317单回购计划,其中94单已经实施完成,223单正在进行中。从实施完成的94单来看,有93单回购金额或数量超过回购预案的下限。
记者注意到,江苏某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12个月),并未回购股份。对此,公司表示,自2020年2月19日披露回购报告书至2021年2月13日,公司股价呈上行趋势,盘中股价低于9元/股(回购价格上限)的交易日极少,此外,因定期报告披露原因,导致回购股份的时间减少,导致最终公司回购股份为0。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自2020年3月10日以来截至2021年4月14日,该公司收盘价均在9元/股以上。回购期内,公司收盘价仅有14个交易日低于其回购价格上限。
今年1月底,在上述公司回购期限临近时,曾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上留言称,“如果到期了一股都不回购,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当初的回购计划只是为了稳定公司股价,欺骗投资者?”
对此,田利辉认为,回购需要资金,需要预算。公司股价长期超过回购价格上限,从而导致回购计划“流产”是正常现象,但可能会带来投资者对公司的质疑,会引起期待股权激励计划的核心员工的沮丧,从而影响公司发展前景。“狼来了”的故事不宜在具有高度流动性的证券市场上演。所以,公司回购计划应该周详审慎,回购价格上限要有足够空间。记者吴晓璐